“三强化”促进案件信息公开
来源:网络 编辑:兰州新区在线 时间:2021-12-30
导读:
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执法办案信息公开的要求,坚持以公开为常态的思想,不断总结检务公开工作经验,推动案件信息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、常态化、良性化,以透明促规范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,促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。今年以来,新区院
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执法办案信息公开的要求,坚持“以公开为常态”的思想,不断总结检务公开工作经验,推动案件信息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、常态化、良性化,以透明促规范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,促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。今年以来,新区院以12309中国检察网为平台,向社会共发布程序性案件信息737条,生效法律文书316份,重要案件信息177条,辩护与代理预约199件。
一是强化学习,确保案件信息公开规范化。兰州新区院积极组织干警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最新通过的《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工作规定》,对比新旧规定变化,逐章逐条学习,对案件信息查询、案件信息发布、业务数据发布、法律文书公开等内容进行深入重点研学,让每位干警对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心中有数,操之有度,行之有方。
二是强化审核,推动案件信息公开常态化。案管部门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、公开与保护个人隐私之间的关系,按照“谁办案谁审核、谁把关谁负责”的原则,在推动案件信息公开常态化前提下,对案件信息公开层层把关,力促案件信息公开无疏漏。依托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的案件信息公开查询和文书审核功能,每日对业务部门需公开文书进行复核,对于应当公开的起诉书、不起诉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和重要案件信息做到“应公开尽公开”,保障案件信息公开的全面性。
三是强化监督,确保案件信息公开精准化。案件公开工作直接面向群众,必须确保案件信息准确无误,由专人负责审核工作,逐字逐句对拟公开的法律文书进行严格把关,重点监督有无不适宜公开的文书,文书技术处理是否符合要求,对文书名称表述、文字格式、技术屏蔽不规范的文书退回办案人,督促办案人及时整改,确保内容准确、严谨、规范。
案件信息公开是深化检务公开的核心,也是检察机关服务群众、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方式,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探索和创新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方式,全力打造“阳光检务”,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,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、新要求。
责任编辑:兰州新区在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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